1928年,财政部长宋子文原想改组中国银行为中央银行,增加官股,使之超过商股,但被张嘉璥婉言拒绝。10月修订《中国银行条例》,特许中国银行为国际汇兑银行,财政部增加500万元官股并派3名官股董事,董事长由政府委派,改总裁制为总经理制,总行由北京移设上海,为日后政府兼并打下了基础。1929年11月4日,中国银行在伦敦设经理处,为中国银行业在海外的第一分支机构。
宋子文
梁士诒
中央银行于1928年11月1日在上海成立,由国民政府直辖,而非隶属于财政部,宋子文为第一任总裁。他在开开典礼上致辞时说,成立中央银行的目的,一是统一全国之币制,二是统一全国之金库,三是调剂国内之金融。北洋政府时期,因交通系首领梁士诒曾任总统府秘书长的便利,交通银行取得代理一部分国库业务的权力,和中国银行一样享有发钞权。1928年11月,国民政府颁布《交通银行条例》,规定交通银行为国家特许的发展全国实业的专业银行。中国农民银行于1935年4月成立,是由豫鄂皖三省“剿匪”司令部所设的农村金融救济处改组而成的“豫鄂皖赣四省农民银行”发展起来的,也拥有发钞权。
1935年白银风潮的爆发是货币金融领域的一次严重危机,国民政府在解决这次危机时实行了国家垄断措施。3月政府通过发行一亿元金融公债,充作增资款,增加了中央银行资本,顺势将中国银行及交通银行完全置于政府直接支配和控制之下。6月,又改组扩大了中国农民银行,10月,设立中央信托局和邮政储金汇业局,完成了“四行二局”金融体系的建立;同时兼并了中国通商银行、四明商业储蓄银行、中国实业银行3家有发钞权的民族资本银行,并将钱庄置于政府的严格监控之下。至1935年11月币制改革前,国民政府已完成了对全国金融业的控制。当时全国银行共有159家,资本总额为3.68亿元。其中,国家银行资本1.59亿元,占43.3%;另加官商合办的省市银行以及商业銀行,官方资本已占58%,资本实力占据绝对优勢,为后来的币制改革奠定了基础。
•陕西文化艺术品司法鉴定中心——民国四行二局金融体系的形成2021-0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