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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文化艺术品司法鉴定中心——唐朝后期的币制(1)

发布日期:2020-12-02 09:11:47 点击次数: 字号: [默认] [] [] []
摘要: 唐朝后期是指从肃宗李享到昭宣帝李柞(756~907),历经肃宗、代宗、德宗、顺宗、宪宗、穆宗、敬宗、文宗、武宗、宣宗、懿宗、僖宗、昭
      唐朝后期是指从肃宗李享到昭宣帝李柞(756~907),历经肃宗、代宗、德宗、顺宗、宪宗、穆宗、敬宗、文宗、武宗、宣宗、懿宗、僖宗、昭宗、昭宣帝,历时约150年,是唐朝由中衰到消亡的时期。

      ①后期铸造的货币

      唐朝后期曾有三次铸钱,一是肃宗铸造的“乾元重宝”大钱;二是武宗销毁佛像铸造的会昌“开元通宝”钱;三是懿宗铸造的“咸通玄宝”。其中,以前两次较为重要。另外,还有两种与安史之乱直接有关的货币。

 

 

乾元重宝(当十)

 

乾元重宝(当五十)

 

       乾元重宝是唐朝铸造的第三种钱币。钱文隶书,对读,书法精绝,庄严敦厚。乾元重宝钱有两种,一种是乾元元年(758)七月铸造的当十钱,直径27毫米,重6.5克,1000枚重唐制10斤;另一种是乾元二年铸造的当五十的重轮钱,直径35毫米,重12克,1000枚重唐制20斤。背面外郭是双圈,故称重轮钱,或重棱钱。“重宝”一词早有使用,如贾谊《过秦论》中有“不爱珍器重宝肥饶之地”的描述;东晋孝武帝外太元三年(378)诏书曰“钱,国之重宝”。但是,钱文用重宝,却是从乾元重宝开始,后世所铸大钱都称重宝,亦源于此。传世乾元重宝钱品类极多,轻重、大小悬殊,有小平钱,甚至有轻小到直径一厘米以下的,这明显是减重及私铸的结果,说明当时曾出现过严重的减重现象。乾元重宝钱币背面有光背、穿下仰月、云朵、星点、瑞雀等不同版式,其中尤以瑞雀最为著名,与背龟太平百钱同为千古奇品。

 

       乾元重宝钱是在第五琦主持下,为镇压安史之乱筹集军饷、实行通货贬值政策的产物。第五琦自年轻时就以善于理财而出名,为肃宗所欣赏,拜为御史中丞、江淮租庸使,负责江淮地区的租庸事务。乾元元年(758)七月第五琦奏准铸造了乾元重宝,一枚当开元钱十枚,与之并行流通。当时安禄山已死,史思明称帝,唐朝借回鹘之力收复两京,答应每年向回鹘购买10万匹马,每匹马值绢40匹,此举导致货币贬值。已入相的第五琦遂又于第二年三月铸造了当五十的乾元重宝,与乾元重宝当十钱、开元通宝钱“三品并行”。因铸行虚值大钱而使私铸更趋猖獗,史载长安城中,人们纷纷毁钱改铸大钱,甚至连寺院中的铜像、钟磬等物也多被毁而铸钱了。几个月内犯盗铸钱令而被搒死的人就多达八百余人,仍不能禁止。乾元三年(760)规定开元钱与乾元钱都当十文,并改当五十的重轮乾元钱为一当三十。这样,民间就把两种乾元钱叫“虚钱”,称开元钱为“实钱”。从此中国货币史上出现了虚钱与实钱的概念。宝应元年(762)改乾元钱一当二,重轮钱一当三。不久又改为大小钱一律以一当一行使,但是私铸的重轮钱不在行用之限。私铸者遂改行私熔,销钱铸器牟利。钱币流通日少,朝廷被迫实行限钱法。宪宗于元和十二年(817)下令,上自官僚贵族下至平民百姓,私藏铜钱都不得超五千贯。文宗于太和三年(829)复限私储不得逾七千缗,私铸私销更趋泛滥。

       第五琦铸行乾元重宝钱是失败的,不但未能达到筹措平乱经费的目的,反而加剧了肃宗时期币制的混乱以及经济的困难,第五琦本人亦因此招致非议而被罢相并贬为忠州长史。但是,乾元重宝钱却见证了平定安史之乱过程中唐朝财政的拮据以及当时私铸的猖獗。

 

 

       唐朝后期,“钱重物轻”的钱荒始终是困扰唐政府的一个货币难题。开成五年(840)正月武宗即位后,任命李德裕为相,为解决钱荒难题,以“僧尼耗蠹天下”为名,于会昌五年(845)采取了毁佛铸钱的极端手段。共拆毁佛寺4600所,没收寺院财产,将佛像法器熔毁铸钱。因铜料骤然增加,而盐铁使所属铸钱监铸钱能力有限,所以允许各州自行起炉铸钱。这是我国历史上第一起毁佛铸钱事件。会昌之前的一百多年间,各地钱监所铸开元钱,背面均无文字。但是,会昌开元背面却有文字,最早是由扬州节度使李绅在背面铸一“昌”字,表示会昌年号,称会昌开元。进呈朝廷后,政府就命各地所铸开元钱,都在背面纪本州州名或是钱监名称,计有京、洛、益、蓝、襄、荆、越、宣、潭、兖、润、鄂、平、兴、梁、广、梓、福、丹、桂、昌、永等22处之多。同一地名,在钱上的位置亦有不同,说明并非一次铸造,可能延至宣宗大中年间仍有鼓铸。因为是各州自行铸造,规格多有不同,制作也较为粗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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